郑州这个法院在建筑工地开庭 现场发放执行款210多万

时间:2017-12-03 09:46:11 来源: 东方今报


猛犸新闻 东方今报记者 路治欧 萌友 毛佳玲/文 袁晓强/图

 

12月1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在中建七局名门熙悦广场项目工地举行巡回庭审,现场发放执行款,为农民工朋友送去冬日温暖。

河南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民一庭庭长刘天华,郑州中院副院长王志民,金水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书选,金水区总工会主席李劲松,金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理亮,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丁建民,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尹大勇等同志参加了此次活动。

上午9点30分,金水法院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对一起涉农维权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原告臧某自2017年3月至7月在被告林州市某建筑有限公司在郑州承包的工地工作。工程结束后,经结算,被告林州市某建筑有限公司欠原告臧某劳务费2700元。臧某多次催要,该公司于2017年10月1日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承诺于10月20日之前付清。承诺期满后,该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劳务费。11月30日,原告臧某将该建筑公司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金水法院当庭判决被告林州市某建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臧某支付劳务费2700元,诉讼费25元由被告承担。该案从立案到审理终结用时不到两天。

庭审结束后,金水法院执行局现场为河南宏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北京南方金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10余名农民工朋友发放执行款共计2157111.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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