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针对各大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开展了网络食品专项抽检工作。抽取网络食品样品共计417批次,检出合格样品396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21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5.0%。
据了解,本次专项抽检由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检验机构共同承担,抽取的食品包括乳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肉制品、茶叶、饮料等11个大类18个细类的产品。网络抽样涉及天猫、淘宝、京东、亚马逊、1号店、苏宁易购、国美等7家国内大型网络食品交易平台。
此次抽检,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0批次,不合格12批次,合格率88%;水产制品53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90.6%;水果制品(蜜饯)50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94%;糕点30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6.67%。酒类24批次,茶叶50批次,腌腊肉制品20批次,乳制品20批次,糖果制品30批次,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20批次,饮料2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在不合格的21批次中,天猫10个批次,淘宝10个批次,京东1个批次。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网购食品时,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并确认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尽量避免购买无标识标签或临近保质期的产品。其次,消费者应注意辨别网页上所标识的产品信息真伪,收货后应立即核对标签信息是否与网页发布一致。同时,还需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是否超过保质期,运输条件是否符合标签上标注的特殊运输和贮存要求。对于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拍照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能够充分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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