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一年曝出六名分行高管受贿 今年已收到监管层的26宗处罚

时间:2018-12-07 13:49:3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7日讯 (记者 马先震) 近日,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原行长李耀东受贿案发回重审。11月29日,福建泉州中院二审裁定认为,李耀东犯受贿罪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李耀东案发前担任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行长,曾任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行长。他于2016年3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3月底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被逮捕。之后,李耀东被福建省泉州下辖的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他被指控在担任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行长期间收受贿赂340万余元,在审核审批相关企业申请贷款、续贷或增加授信额度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利益。

这是一宗旧案。今年1月,南安市人民法院曾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称,李耀东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李耀东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6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此外,法院还责令李耀东继续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09.14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中国经济网记者梳理发现,从去年9月至今,中信银行已被曝出六名分行高管受贿,分别为: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原行长李耀东,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公司银行部原总经理、原行长助理居淳,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姚蔚,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原副行长丁勇,中信银行常州分行公司业务六部原副总经理朱兴刚,中信银行常州分行合规部原总经理徐光。

2018年10月25日,三湘都市报报道称,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前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居淳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刑5年,没收财产20万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175万元。在这些犯罪事实中,贿赂者成宇(已判刑)送给居淳的礼金每次都不会低于10万元,而在居淳的关照下,相关的授信业务也是比较顺利,贷款金额从1000万元到2亿元不等。这其中,居淳收受贿赂最多的是50万元。

2018年10月15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姚蔚(副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姚蔚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耀东的搭档、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原副行长丁勇也因受贿获刑。2018年8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丁勇受贿罪的刑事判决书。丁勇收受贿赂90.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5万元。经法院查明,2011年至2015年间,丁勇在担任中信银行泉州分行风险主管、副行长期间,利用分管信贷管理和审批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企业人员许某、施某等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80万元和面值人民币10.5万元的新华都购物卡,为上述人员所在的企业、公司在申请贷款等业务中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2017年9月7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涉嫌受贿罪的中信银行常州分行公司业务六部原副总经理朱兴刚决定逮捕。同年9月20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涉嫌受贿罪的中信银行常州分行合规部原总经理徐光决定逮捕。

此外,备受关注的已定性“涉嫌特大受贿案”——马续田案也闪现中信银行的身影。2017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中信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原总裁马续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已由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验证了马续田“出事”主要涉及其之前在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的任职期间的行为。

马续田是在2016年7月中旬被传出“失联”消息的,当时其加盟中信银行尚不足半年。随后,中信银行紧急发布声明撇清关系,“据了解,马续田所接受调查事件与其在中信银行任职期间无关”。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中信银行已收到监管层的26宗处罚。这些罚单中,涉及中信银行14家分行:长沙分行、镇江分行、拉萨分行、太原分行、济宁分行、哈尔滨分行、济南分行、宁波分行、镇江分行、深圳分行、厦门分行、武汉分行、南宁分行、西宁分行,涉及8家支行:合肥财富广场支行、鄂州支行、昆明北站支行、吕梁支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长春景阳大路支行、青岛南京路支行、青岛宁夏路支行。

年内烽火不断,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也未能独善其身。8月10日,北京银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北京银监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合计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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