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宝丰酒破产15年未了局 巨额债权变现至今未有着落

时间:2018-12-11 10:34:26 来源: 央广网河南分网


从2003年起,河南省宝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酒集团)宣布破产至今已过去15年之久,这场扑朔迷离的“破产剧”如今仍未结局。

2018年11月,宝酒集团破产还债清算组召开的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现场质疑声再起。15年漫长的破产改制、争议的“拍卖秀”,时任县长的受贿判决书曝出“黑幕”,使宝酒的破产清算在寒冬中多了一分迷雾。

破产往事

公开资料显示,始建于1948年的宝酒集团,曾是苏鲁豫皖四省中唯一一家生产清香型白酒的企业,位列中国名酒之林;所生产酿造的清香产品系列,是河南名牌产品,该酒厂亦曾是当地的老牌国企。

老牌名酒宝酒在2003年迎来了破产悲剧。公开报道显示,宝酒集团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于2003年8月25日向宝丰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然而,据《南方周末》早前报道,2001年起,前健力宝总裁张海以每年260万元的价格开始租赁经营宝酒集团。一年后,张海用宝酒集团的原班人员、厂地、机器设备、宝丰原酒等组建了新的公司——宝丰酒业。2006年,健力宝集团将其宝丰酒业85%股份转让给河南洁石集团。

工商资料显示,宝丰酒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02年10月15日,河南洁石实业集团建材有限公司股比55%,认缴金额1650万元人民币。

时隔15年,依旧有人对宝酒集团破产一事心存疑惑。媒体曾援引宝酒集团债权人说法报道称,“按照规定,破产的前提是资不抵债。宝酒集团破产改制前最后一个月(2012年9月)的财务报表显示,资产总值3.6548亿元,负债总额3.4693亿元,相抵后尚盈余1855万元。批准其破产,里面显然有问题。”

拍卖风波

2013年,宝酒集团,终于进入了拍卖程序。当年2月7日,原定公开拍卖的当天,却出现了紧急撤拍一幕。此前,欲参与报名竞拍的河南大地集团、莲花酒业及贵州珍酒等企业均因各种条件限制受挫,已被拒之门外。宝丰县当地的莲花酒业不仅报名竞拍未果,还招来了当地官方多部门的压力。

2013年5月23日,拍卖正式举行。当日上午,河南省拍卖行对宝酒集团、宝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宝丰酒业包装印刷公司的破产资产、国有划拨工业用地资产及宝酒集团现有承租人——宝丰酒业的不可分割资产进行整体拍卖。

公开资料显示,当时起拍价格为4.24亿元人民币,在经过14轮的竞价后,宝丰酒业终以4.5亿元的价格赢得竞拍。这样,不仅职工安置费用毫无悬念,债权人也能实现债权,各方“皆大欢喜”。拍得者宝丰酒业宣布,将投资15亿元建设宝丰酒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对酿酒技术和酿酒设备全面升级,将宝丰酒打造成真正驰名全国的白酒品牌。

不曾想,拍卖的4.5亿中,“承租人不可分割财产拍卖应得2.8亿元”,宝丰酒业支付了剩下1.69亿元后,宝丰县通过返还土地出让金的形式返还宝丰酒业9000多万元,又冲抵了之前替政府代垫的4000多万元,真正支付的钱仅有3000多万元,根本不够安置职工。

职工安置费与亿元债权仍不够

2018年11月2日上午,宝酒集团迎来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这距离上次债权人会议已时隔5年。在宝丰县人民法院举行的这场债权人会上,宝酒集团破产还债清算组组长刘中原宣读:“宝酒集团连年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破产还债清算组现场向债权人发放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显示,宝酒集团破产财产总额7083万余元,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为2552万余元。依照法规,破产财产按顺序分配。第一顺序应偿付的债权4489万余元,这一应偿付债权为职工工资、医疗、养老等相关安置费用,清偿率仅为56.86%。这也就意味着有近两千万元职工安置费落空。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显示,第二顺序应偿付的债权5649万余元,主要是欠缴的职工其他社会保险和税费,清偿率为0。第三顺序应偿付的普通债权23394万余元,清偿率为0。债权人全部落空。

面对“为何当年拍出4.5亿元,而可供分配的财产却仅有2000多万元 ”等诸多问题,破产组组长刘中原始终均未作出合理解答。

原县长判决书曝“黑幕”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时任宝丰县政府县长刘书峰的判决书——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豫刑终459号]显示,原审认定事实其中证据:“2009年12月份至2011年4月份,被告人刘书锋利用担任宝丰县人民政府县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王某5所送的玉石手镯(价值1万元)一只、玉石吊坠(价值0.5万元)一个、牛角杯(价值800元)一个、仿制书画作品三幅(共价值2400元)、仿制书法作品一幅(价值200元),为洁石集团及宝丰酒厂的破产、重组等提供帮助。

上述判决书显示:刘书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五十万;与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五十万。

今年11月20日,宝丰县法院又召开了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公布的破产清算工作报告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与上一次无异。

在连续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后,11月30日,债权人收到宝丰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中称《河南省宝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仍未通过,法院认为该分配方案有关数额清楚准确,符合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法院予以认可。

尽管债权人提出多次异议,但是宝酒集团的破产拍卖、财产分配前途仍未可知,最终的结果让人在争议中期待。(记者 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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