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泽炎)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2月11日发公告称,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检验,由资生堂、广州汉邦等29家企业生产(代理)的8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本次公布的不合格化妆品多为染发膏、焗油膏等。其中,生产质量不合格的染发膏、焗油膏多存在批件及标签未标识染发剂如甲苯-2,5-二胺硫酸盐、4-氯间苯二酚等以及产品包装标示保质期与批件不符等问题。
此外,还有一些企业生产的化妆品在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企业现场核查后,企业声称是假冒产品。
国家药监局表示,上述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要求相关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代理)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甘肃等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京报记者 张泽炎 编辑 王宇 校对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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