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两名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时间:2019-02-13 09:09:47 来源: 清风中原


据漯河市纪委监委2月12日消息,漯河市两名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前,漯河市纪委监委对漯河市沙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李广年(副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广年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工的录用和职务调整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和行贿犯罪。违反廉洁纪律,向他人赠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李广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漯河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漯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广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日前,漯河市纪委监委对漯河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原支队长刘士杰(副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士杰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办理户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士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漯河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漯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士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转自:中华网河南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4-2020 中原网视台(www.hnmdtv.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