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多家农商银行员工私刻公章并参与民间借贷 违规不断 被罚100万

时间:2019-02-28 13:31:55 来源: 中国网财经


安阳多家农商银行员工私刻公章并参与民间借贷 违规不断 被罚100万

中国网郑州2月27日电(记者武世友 实习记者朱金博)农商行在助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当今金融去杠杆的背景下,监管机构对其进行的监管也愈加严格。记者通过查看相关信息发现,2月内,安阳多个农商行违规不断,被安阳银监分局罚款共计100万。其中,仅因员工私刻公章并参与民间借贷这一违法违规行为,就被罚款40万元,主要责任人也被予以取消终身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据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河南安阳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安阳商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商都农商行)存有员工私刻公章并参与民间借贷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印章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安阳银监分局分别对其罚款2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商都农商行违法违规较为严重,职员李斌直接实施了私刻公章并参与民间借贷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安阳银监分局作出取消终身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决定。

李喜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形成重大操作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应负监督管理责任,被予以取消终身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杨建新对重大操作风险的形成应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谭建军对违规隐瞒案件的违法违规行为应负领导责任,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案件风险防控制度依法追偿涉案债权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被取消终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此外,针对商都农商行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形成重大操作风险并违规隐瞒案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案件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案件风险防控制度依法追偿涉案债权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安阳银监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40万元。

河南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有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未向监事会及监管部门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被安阳银监分局罚款20万元。

农商行作为我国县域地区重要的法人银行机构,据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8年9月末,全国有农村商业银行1436家,资产负债规模均超过23万亿元,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在各项贷款的占比长期保持在60%和50%左右,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户均余额分别为30万元和131万元,在金融行业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面对农商行急剧飙升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机构对其的监管也逐渐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转自中华网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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