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多地调整“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

时间:2020-11-09 16:17:51 来源: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


安 徽

9月11日,安徽省宣布调整高考加分政策:自2022年起,取消“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2020、2021年符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本省省属高校招生。

江 西

去年年底,江西省印发《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对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实行3年过渡期,即2020-2022年过渡期内加5分不变,自2023年开始不再加分。

辽 宁

今年1月,辽宁也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方面,喀左、阜新、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天 津

天津市则将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照顾调整为优先录取。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自2023年高考起,“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的政策调整为,在本市所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等多个省份也对“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进行进一步规范,缩减加分分值或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

例如,湖南要求,自2023年高考起,对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三统一”),即具有湖南省同一县(市、区)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且连续3年实际就读的考生,方可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少数民族加分,不符合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统一”要求的考生,不享受该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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