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2019年以前的民间借贷利率怎么算?

时间:2020-12-16 10:49:55 来源: 银行信息港


发生在2019年以前的民间借贷利率怎么算?主要根据出借人的起诉立案时间定,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已经起诉立案,或正在审理执行中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仍然按照旧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执行。也就是说,只要原合同年化利率不超过24%,就全部受到法律保护,超过部分无效,具体以借贷双方约定利率为准,法院都是支持的。包括已经审理或执行完结的案件,仍然维持原判。

二是虽然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之前,但是直到2019年8月19日仍然没有起诉立案的,从8月20日开始,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为起诉时最新一年期LPR的4倍。发生在2019年以前的民间借贷,一直没有起诉立案的原因较多,比如合同期限较长没有到期的;或者虽然到期,但因各种原因没有起诉,而合同仍然具有诉讼时效的等等。

这时就适用新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即不再以年化利率24%为保护上限,而是以起诉时最新一年期LPR的4倍为最高上限。举个例子,如果在今天(8月25日)起诉借款人,那么向法院主张的利率就最高不能超过15.4%,因为8月月20日央行发布的一年期LPR为3.85%,4*3.85%=15.4%。因此,只要原合同利率不超过15.4%,法院都支持,但是如果超过15.4%,哪怕低于24%,超过部分的利息主张都是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这是新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

由于LPR是央行授权上海银行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公布一次,所以新版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也就是动态的,总之以起诉时最新一年LPR的4倍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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