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兰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兰州公积金贷款额度2021,2021兰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21年兰州职工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为了公积金政策相关标准的规范落地,已经把户口属性,调整了统一的规范标准,也同步方便管理,主要的核心认定标准,仍然以住房套数为主;
当然同步包括了公积金贷款记录,公积金贷款次数,公积金贷款结算情况,以及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大小,所有公积金使用的记录,均作为认定核定的核心标准,来确认公积金相关贷款政策的规范认定。
其次,以住房贷款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住房贷款,信用消费记录贷款,以及名下的其他贷款,都将作为贷款的,基本认定范围之内,来确认贷款金额的大小,贷款比例的多少?以及贷款周期的时限,来用作重要的参考依据。
首先需要提供无房证明,在没有房产的情况下;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在房产交易中心,开具无房证明。名下没有房产,相关贷款比例,则按照首套房标准计算,首付为20%,贷款额为80%,一般情况下,贷款利率按照标准基准利率执行。
其次,名下有兰州市的房子,来确定房屋的套数。如果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则按照二套房进行计算,首付比例在50%,贷款额5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之上,浮动10%到15不等。
如果没有用公积金贷款,居民家庭户口名下,在兰州市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核算认定标准为首套住房;但使用过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而且贷款余额已全部结清,仍然按照首套房贷款标准执行,若商业银行贷款尚未结清,则按照二套房相关标准政策执行。
若家庭户名下已经有住房,或者有公积金贷款一次记录的,将核算标准计算为二套房;其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在原标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左右政策执行;
在兰州市已有两套房产,无论两套房产,是否有贷款?均以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来核定;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第三套住房贷款,截止到目前为止,银行均不受理,第三套房屋贷款业务。若出现这种情况,则按照家庭户来计算,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继续购买房产。
目前相关标准政策已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开启执行。从政策的内容可以看出,最大的调整为,不再分本地和外地户口属性,所有执行政策将统一标准,将以认房又认贷的形式,来确认其购买的房产,和使用公积金政策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兰州住房公积金的调整,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房地产市场,金融产品贷款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房屋购买数量的认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执行房地产调控措施,有序平稳的推进,促进楼市健康平稳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一、受疫情影响中心业务大厅未开放期间未能办理的业务,疫情解除后延期办理
(一)未能按月缴存2020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在3月份一并办理汇缴,视同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
(二)在1月31日至2月25日疫情防控期内无法正常办理提取、贷款业务,造成职工购房合同等申请资料日期超过中心规定办理时限的,可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前办理。
(三)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新冠肺炎患者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或隔离原因,造成职工购房合同等申请资料日期超过中心规定办理时限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一线工作证明或出院证明、隔离证明,可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
二、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一)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执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以申请降低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5%。
(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7月份起恢复足额、正常缴存,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缓缴时,应与职工协商一致,提出缓缴和补缴方案,明确补缴的具体时间和金额。企业申请缓缴期间,视同单位及职工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
(三)2020年6月30日前,各分支机构收到缴存单位申请阶段性降低比例或者缓缴的资料后,不再上报中心集中审批,由分支机构归集业务人员调查核实、负责人审批后直接给予办理。
三、一线医务工作者等职工超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做逾期处理
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新冠肺炎患者和隔离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在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计逾期,不计罚息。
四、提倡在网上办理公积金业务
各分支机构要加大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方式的解读和宣传力度,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不见面办,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政务服务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还贷等业务。
一、兰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1、兰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贷额度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有:不能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限额,已婚家庭单笔贷款最高限额是60万元,单身职工单笔贷款最高限额是50万元。
2、另外就是不能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或抵押房屋评估价的一定比例,在城关区,(包括高新区、不包括榆中园区)、七里河区、安宁区限购区执行不同的信贷政策。
3、员工家庭在兰州市限购区域买房申请第一套房屋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要在总房款或评估价的30%以上,贷款金额要在70%以下;在兰州市非限购区域购买第一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要在总房款或评估价的20%以上,贷款金额要在80%以下。
二、兰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1、在兰州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且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按月、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最少6个月及以上。
2、对于公积金状态的规定是:第一次开户缴存日前的补缴不予认可;从时间上判断,从第次汇缴日到申请贷款日的正常汇缴月数已达到6个月及以上;从金额上判断,期间的缴存额必须是足额。
3、贷款人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时贷款本息的能力;贷款人与共同贷款人近60个月的信用良好,信用记录要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适用个人征信信息暂行规定》中的条例。
三、兰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1、从申请公积金贷款算起,购房要在一年以内,且所购住房已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资金在总房款20%以上,二次贷款首付资金要在总房款30%以上,可以提供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2、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户口薄可以显示婚姻关系的,不再查看结婚证,未婚的,需要贷款人户口所在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等。
头条 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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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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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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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09
头条 21-12-08
头条 21-12-07
头条 21-12-06
头条 21-11-30
头条 21-11-26
头条 21-11-25
头条 21-11-24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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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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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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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1-17
头条 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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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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