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正常的程序是:起诉——判决生效——申请执行——拍卖房产——(拍不出去时)以物抵债——核销。问题在于,走法律程序,不仅耗时费力成本高,而且经常卖不出好价钱。
A,通常一个法律程序走下来,即使在被告配合的情况下,最快也得两到三个月,如果被告不配合或者故意制造困难(失踪、拖程序等),一个案件花上两年时间也不稀奇;
B,走法律程序,银行不仅需花律师费,要垫付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等,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也要从拍卖所得中预先扣除。尽管以上所有费用都可以向被告索赔,但事实上能追回来可能性微乎其微。
C,既然贷款人断供,说明房价已下跌到资不抵债,这时拍卖往往拍不出好价钱;即使有房子评估还值钱,但往往也拍不出应有价值,因为司法拍卖如果第一次流拍,要打8折再拍第二场,再流拍再8折,最终只剩下评估价的4到6折,毕竟很多人即使看上某一个标的,也会压着等第三拍。
D,如果真的拍不出去了,接受以物抵债吧,银行要的是钱,不是要房子,还得支付过户费用和管理成本,难受;不接受吧,账面不良率高企,各种检查接踵而至,更难受。
说到底,对于银行来说,当房贷按揭走到弃房断供的地步时,往往损失已经无可挽回了。
总之,人有多大胆子,能做多少事情,但买房要量力而行,过早背负太多的房贷,却不知道自己可能失业、生病、意外,何况房价也有下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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