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级药监部门药品注册类备案事项免收注册费 减轻企业负担

时间:2021-07-05 16:00:29 来源: 南国都市报


记者从海南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于日印发了《关于免收和降低药品注册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提出,对省级药监部门药品注册类备案事项免收注册费,药品再注册费收费标准在原有标准基础上降低30%。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在原有标准基础上降低30%。《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是指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向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人收取的注册受理、审评、现场检查(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为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等费用。

《通知》还指出,小微企业免收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费,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记者王子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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