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出台一揽子政策,优化审批服务加快工程项目落地。根据最新的要求,房屋市政工程审批时限立下“红线”,并要求在全省推行“标准地+正负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等。
减少审批时限最快压缩至16个工作日以内
2021年底前,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实施“标准地”改革的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类工程建设项目压缩至16个工作日以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装修装饰类、加装电梯类项目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
2021年7月底前,各市、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完成审批管理系统审批时限调整工作,并调整、公布各类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加快区域评估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到2021年底前,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节能、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水资源、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气候可行性等评估评价事项全部完成,省级以下开发区完成率不低于50%。
区域评估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行区域评估的区域,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各类区域评估成果经技术审查、行政审批通过后,应嵌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供市场主体调用。
实行区域评估的,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并明确可以精简的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审批时限。
再造审批流程各市取消一批非必要审批事项
今后,安徽将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以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基本清单为基础,各市再取消一批非必要或者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实现管理目标的审批事项,及时调整、公布各审批阶段“一张表单”。清单以外不得增加任何审批事项,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国家、省已经取消的事项。
优化审批方式,严格控制审批办理时间,对各审批事项实行超时默认制。推进各阶段审批事项提示制度,在最早可办时点和每个审批阶段起始时点进行提示,引导帮助建设单位一次性填表、一次性申报。将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的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予以合并,提升审批效率。
在全省积极推行“标准地+正负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对已实行“标准地”改革的区域内工业项目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由政府部门在土地出让前列出制定符合“拿地即开工”等基本要件“正面清单”以及安全、环保、能耗等刚性要求的“负面清单”。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由政府相关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建设。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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