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落实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根据《通知》,我省计划到2022年,先行创建10处具有代表性的省级节水型灌区;到2025年,创建省级节水型灌区25处,示范带动农业灌溉领域用水效率提升;到2030年,力争30%的大中型灌区达到省级节水型灌区标准。
据了解,节水型灌区创建范围为安徽省范围内的大、中、小型灌区和井灌区,且具有相对独立统一的管理主体。省级节水型灌区为1万亩及以上灌区。
《通知》指出,淮北地区、江淮之间、沿江江南等地要根据区域特点、水源条件、灌区类型和种植结构等,合理安排节水灌溉工程体系和灌溉用水控制节点,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体系,因地制宜地推广节水型灌溉技术、灌溉制度和灌水方式,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
各地要加强灌区配套工程和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和喷、微灌等节水灌溉工程,促进工程节水;以灌区管理机构为龙头,完善管水用水组织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促进管理节水;推广水稻节水灌溉制度、旱作物适墒灌溉、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促进技术节水。
据了解,省水利厅将根据水资源费及农村水利经费等有关管理规定,对创建省级节水型灌区给予适当补助。
(记者 华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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