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记者了解到,西安市人社局和西安市财政局印发通知,对我市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进行调整,取消了原来“首次”创办企业的规定,不再限制创业者户籍。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在西安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以下类型创业人员,可申请西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补贴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指创业前按照规定经人社部门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指统招大专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
据悉,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通过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App、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等进行申领。(记者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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