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时间:2021-08-03 15:49:50 来源: 西安晚报


我市将通过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体系,对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服务流程、服务场所、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台、监督评价等6个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统一政务服务办事流程

8月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西安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的基本要素,统一了办事指南内容标准,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明确、清晰的指引。

《办法》提出,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材料,应列明材料名称、材料类型、示范文本、材料份数、材料规格、是否需要电子材料等信息,并提供相关空表。所需材料不得含有“其他、有关”等模糊兜底条款,所需证明材料应在全市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内。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群众提供。

《办法》统一了政务服务办事流程,解决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受理流程自由裁量的问题。《办法》规定:政务服务流程包括政务服务事项咨询、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结果送达等环节。各级政务大厅应对服务流程实行“全链条”标准化管理,确保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一站式”服务。

企业群众咨询、预约时,各级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告知制度。企业群众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及时出具《受理通知书》,启动审批倒计时;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容缺受理或一次告知补齐补正材料。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等重点领域审批事项,市区两级牵头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行并联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申请材料受理和审批后,各级职能部门应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告知企业群众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信息。各级政务大厅应结合实际,为企业群众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方式。

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上办结

《办法》对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作了规范,提出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和便民服务设施,实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逐步打造全市统一规范、有西安特色的政务服务场所。同时规定,市级统一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台,统一服务入口、身份认证和形式规范,通过技术手段与省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台实现互联互通,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上办结。

在监督评价标准化方面,《办法》提出,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对同级审批行为进行全程电子监察,提醒和警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承诺时限完成审批。对于无正当理由的超时审批事件,若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机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各级职能部门须在各级政务大厅、各类政务服务台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对企业群众办理的每个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评价,并应按时办结通过12345市民热线综合服务台反映的有关政务服务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记者 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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