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全面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提高水电气暖等商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8月6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的《山西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发布。
《实施方案》提出,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全部取消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如,供水环节,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网络自动化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对确需保留的少数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设施产权分界点以后至用水用电用气用暖器具前,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允许收取合理费用。服务单位明码标价,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暖改造工程费用,可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用户出资等方式筹措。
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要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水电气暖费用,做到抄表到户、服务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气暖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水电气暖费用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
我省将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定价机制,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价格。如,城镇集中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热力销售价格。
《实施方案》明确,水电气暖行业要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严格落实承诺制度,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公开服务和资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实施“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模式,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推动有关服务事项进驻当地政务服务大厅,为用户咨询、报装申请和交费等提供“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记者王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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