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三亚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贯彻《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9月10日起,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电动自行车和非标电动两轮车上牌工作。
电动自行车和非标电动两轮车上牌标准为: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GB17761-1999)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24158-2018)的车辆,即非标电动两轮车。
办理电动自行车和非标电动两轮车上牌时,需要带上居民身份证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的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无法提供合格证明、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的,填写车辆来历承诺书。
上牌时,车辆所有人(或受托人)携带相关证件及车辆资料前往各电动自行车和非标电动两轮车登记服务站点交验车辆现场办理,并核发号牌。
车辆所有人可通过关注“三亚交警”公众号、进入“微办事”,选择“电动车预约登记”,再点击“鹿城电动自行车登记”;或搜索小程序“鹿城电动自行车登记”登录系统,申请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并核发车辆号牌。
电动自行车和非标电动两轮车上牌点工作时间:每日8:30至12:00,14:00至18:30。
电动自行车和非标电动两轮车登记及核发号牌不收取费用,鼓励电动自行车和非标电动两轮车所有人、驾驶人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险产品。(记者利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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