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主要有哪些变化?

时间:2021-10-20 16:00:25 来源: 综投网


大家应该都知道征地补偿标准吧,征地补偿标准是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那么2021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有哪些变化?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介绍!

一、2021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当地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2、原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并公布、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征地补偿区片,维持不变。

3、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本标准的2倍执行;征收水田(属永久基本农田的除外)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征收其他农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

4、市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作出相应调整,但是不得低于本通知确定的补偿标准和地类系数。

5、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自然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因素分类进行规定,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注:数据来源于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主要有哪些变化?

1、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普遍有所提高

参照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物价上涨水,在原标准基础上普遍提高了5%左右。

2、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将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标准提高至2倍。

3、制定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

授权各地根据地方实际,制定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为集体经营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创造条件。

此外,此次标准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前,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本标准施行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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