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什么时候发你知道吗?具体是多少呢?居民个人取得年终奖单独计税还是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具体应如何计算呢?
员工的年终奖一般会在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之间发放。年终奖是企业根据公司利润、员工个人绩效等的一种激励措施,目前我国法律对年终奖没有强制性规定,年终奖的发放额度、时间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
居民个人取得年终奖单独计税还是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具体应如何计算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8年164号)文规定,居民个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或单独计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政策条文来看,居民个人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还可以有选择权,但是实务中2021年的年终奖一般是元旦之后发放,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实际收到相关所得时,所以2021年的年终奖一般情况下属于2022年的收入,而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就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即使企业选择将年终奖在元旦之前发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虽然发生在2021年,但是居民个人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政策,每一纳税年度只可享受一次,实务中实际归属2020年的年终奖,一般是在2021年年初发放的,即大部分个人已经享受过一次选择权了。
虽然政策2021年12月31日才到期,但是由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实际归属期和实际发放之间的时间差导致2021年的年终奖大部分个人只能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稿酬所得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员工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基于任职受雇取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
需要并入综合所得的四项所得实行的政策是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前办理汇算清缴。
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8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0%+稿酬所得×80%×70%-6万基本免除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六项)-其他依法准予扣除的项目
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以及速算扣除数根据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查表《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
应补(退)税额=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已预缴税额
以上就是小编带来的相关介绍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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