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案件引发的“修例风波”感到内疚 陈同佳愿到台自首

时间:2019-10-28 17:19:24 来源: 环球网


陈同佳涉嫌杀害潘晓颖并用行李箱藏尸(图片来源:港媒)

香港暴徒数月以来的暴力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危害治安,特区政府推动的《逃犯条例》曾被激进分子当成所谓“抗争对象”,而触发条例修订的案件就是涉港台两地遣送问题的“陈同佳案”(又被称为“潘晓颖命案”“台湾杀人案”等)。

该案件发生于台湾,死者潘晓颖系陈同佳的女友,二人同为香港籍。陈去年2月涉嫌在台湾杀害潘晓颖,后独自返回香港,于去年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今年4月,陈承认4项被俗称为“洗黑钱”的“处理犯罪得益罪”,并被判监禁29个月。经扣减刑期,陈同佳将于2019年10月23日在香港刑满出狱。

在侦办和审理案件时,虽然台湾士林检方曾对嫌疑人陈同佳发布有效期长达37年的通缉令,但据台湾“中央社”10月17日报道,因香港、台湾没有“引渡协议”,香港方面只能控告陈同佳盗窃及处理赃物罪,无法引渡陈到台湾接受杀人嫌疑的调查。

香港“东网”此前在报道中提及,此次案件触发香港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加上陈同佳自去年3月已被关押,最快今年10月即可出狱,所以香港特区政府“一直认为修例有迫切性”。然而,香港激进分子近4个月来却针对《逃犯条例》修订一事进行暴力活动。今年9月,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撤回条例修订。

对此情况,港澳办发言人曾在9月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现在越来越多的香港市民已经看得很清楚,围绕修改《逃犯条例》所出现的事态已经完全变质。少数暴徒用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向世人表明,他们的目的、他们的矛头所向,已与修例无关。

对于陈同佳要到台湾自首的消息,有网友在脸书上留言指责陈同佳称,“香港有今天,都是为你,死都要累街坊”。

也有人对这则消息感到疑虑,称“是牧师,不是代表律师,能信?!”有网友进一步表示,“如果是真的就是正面教材,对自己犯的错负上刑责,比那些破坏香港后逃走到外地好得多!”“希望能说到做到!做过的事要自己承受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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