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东莞转诊不能网上办理,若因病情需要需转诊的,原则上先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到本镇(街)医院,如因病情需要,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直接转到上级医院,办理转诊时,无需由社区卫生服务站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后再转医院。
东莞转诊不能网上办理,若因病情需要需转诊的,原则上先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到本镇(街)医院,如因病情需要,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直接转到上级医院,办理转诊时,无需由社区卫生服务站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后再转医院。
对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患者,经诊断后符合转诊指征的,按照《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并做解释引导工作。对于转诊的有效时间为三天,慢性病的有效时间为7天,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转诊有效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医生应当注明理由。
转诊收取费用相关问题:
根据《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精神,“将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现有的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耗材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参保人在我中心(站)门诊就医点就医,主诊医生需先为参保人提供诊疗服务(书写门诊病历、体格检查、必要的医学检验或检查等),再根据病情诊治需要,按照逐级转诊原则为参保人办理转诊。整个诊疗过程因发生了诊疗服务,故收取“一般诊疗费”10元/人次(该费用不是“挂号费”,也不是“转诊费”),经社保统筹基金现场结算后,个人支付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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