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的是什么?

时间:2022-04-24 15:28:48 来源: 酷知网


现行宪法第五条明文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现行宪法第五条明文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在内容上所具有的国家根本法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权威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 ,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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