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是怎样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2-07-20 13:42:13 来源: 中投网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信息披露规则由基金业协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 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杠杆运用情况,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 个月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

第二十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 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区别是什么?

1、不同的责任内容:基金管理人主要负责的是基金具体的运作和日常管理的公司组织;但是基金托管人只需要在托管协议范围内履行自己的相关职责,分别是信息披露、交易监管、资金清算、资产托管、会计核算。

2、不同的收入来源:基金管理收入主要来自基金管理收入和基金的手续费及服务费;基金托管人通过保管和监管基金资产直接获得收益。

一般来说,基金经理就是基金投资行为的决策者,同时也是基金的发起者。基金托管人是各类基金资产的托管人,是管理人投资行为的监督人之一。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投资中来说至关重要,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基金托管人起到保管和监督投资投资基金资金的作用,避免资金被管理人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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