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崇州烟花爆竹禁燃规定

时间:2023-01-16 22:27:35 来源: 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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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崇州烟花爆竹禁燃规定

一、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崇州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崇州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二、本通告由崇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管理。

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和保护环境的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本通告禁止行为的,有权向监督部门举报,监管部门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

五、对在崇州市行政区域内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负有监督责任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22 年 1 月 20 日发布的《崇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

关键词: 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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