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包车返岗交通补贴操作办法
针对当前部分行业和企业阶段性用工紧缺问题,聚焦相关行业和企业稳岗留工,支持外来务工人员节后加快返岗复工,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本市相关行业和企业稳岗留工有序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18号)及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发布黄浦区包车返岗交通补贴操作办法。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相关资料图)
在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一站式”组织市外务工人员返岗(原则上每辆车乘车员工不少于20人)。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包车返岗交通补贴:
1、注册或税务登记在黄浦的企业,通过租用大巴车组织企业市外务工人员返岗至本区企业,市外务工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从对口援助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在沪企业,须经对口援助劳务协作输出地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备案同意;
3、注册在黄浦的重点监测电商平台、邮政快递企业,和本区重点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及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须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如遇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确定。
二、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补贴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黄浦区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附件1);
2、针对本次跨省“点对点”包车返岗签订的专项汽车租赁协议、发票和银行流水证明材料(原则上协议内容包括:包车单位、车辆数、座位数、包车费用、发车日期、出发地、到达地、费用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信息);
3、《黄浦区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2);
4、《黄浦区包车返岗市外务工人员名单》(附件3);
5、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纳税凭证。
若为从对口援助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在沪企业还需提供:《对口援助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来沪备案表》(附件4)。
四、审核拨付
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经办部门进行受理初审,第三类补贴对象中电商平台类企业申报材料报区商务委审核,邮政快递类企业及重点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报区建管委审核,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区就业促进中心复核,并对拟发放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其它
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对相关举报投诉,经查实虚报冒领交通补贴的企业,责令退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操作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政策咨询受理:
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
电话:63011120
地址:中山南一路555号2楼服务大厅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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