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港澳探亲签注办理条件

时间:2023-02-08 16:41:36 来源: 本地宝



(资料图片)

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成都户籍居民;

2、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

3、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省内非按需申领地区(甘孜州、阿坝州及凉山州木里县)户籍居民: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外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人员除外):

(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成都户籍居民的父母、配偶、子女。

5、驻蓉部队现役军人。

(二)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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