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人所得税申报指南

时间:2023-02-10 16:44:42 来源: 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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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可于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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