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倡议捐精,“借精生子”合法吗?

时间:2023-02-17 13:47:45 来源: 法治日报


连日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多地人类精子库

向社会发出捐精倡议书,

在网络上备受关注,

也引发了不少网友对于

捐精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的讨论。

关于捐精,

我国法律有何规定?

供精者与供精所生育的子女

有法律关系吗?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律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中臣的专业解读!

关于捐精,

我国法律有何规定?

自2001年起,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先后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对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进行事前审批、事中和事后监管等规范化管理,具体规定包括:人类精子库必须设置在医疗机构内;人类精子库应当对供精者进行健康检查和严格筛选;供精者只能在一个人类精子库中供精;一个供精者的精子最多只能提供给5名妇女受孕;人类精子库应当为供精者和受精者保密,未经供精者和受精者同意不得泄漏有关信息等。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精子需求者的不断增加,加之一些患者对信息不了解,催生了“地下捐精”的黑市。这种“地下捐精”与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供精在法律层面上是不同的。《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精子的采集与提供活动。精子的采集与提供应当在经过批准的人类精子库中进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精子的采集与提供活动。无论是捐精者还是求精者,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献爱心或者寻求帮助,“地下捐精”不仅违反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还存在诸多健康隐患,也不受相关法律规定的保护。

供精者与供精所生育的子女

有法律关系吗?

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在合法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利用他人捐献的精子,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下的子女,与该精子的提供者没有任何法律关系。捐精者既不承担抚养义务,也不拥有监护权。

同时,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对通过该技术出生的孩子具有法律上父母子女关系,也拥有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后代与自然受孕分娩的后代享有同样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包括继承权、受教育权、赡养父母的义务等。

关键词: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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