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体宇宙(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5.3万余元,执行法院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三体宇宙(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唐勇,注册资本约2105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等。
(资料图片)
据了解,该公司由上海奇歆咏岩投资有限公司、苏州三体执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宽娱数码科技(300079)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值得关注的是,经过股权穿透该公司的原实际控制人林奇,亦是游族网络(002174)的原实际控制人。在林奇去世后,其股权由其子女林小溪、林芮璟、林漓继承。
三体宇宙官网显示,该公司是《三体》三部曲内容开发及商业衍生的全球独家版权方。这意味着该公司持有《三体》系列作品的版权,并负责相关内容的开发和商业化运营。此前,三体宇宙作为游族网络的关联方,在《三体》游戏开发领域具备天然的优势。然而,随着游族网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三体宇宙对《三体》游戏版权的优势正逐步减弱。
一、与《三体》版权主体脱钩,游戏开发阻力加剧!
在今年的3月,游族网络的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根据公告显示,林奇的子女林漓、林芮璟及林小溪与上海加游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游族网络的第一大股东将变更为上海加游。转让后,游族网络对外宣称,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在股权变更不久后,游族网络的董事会成员迎来了大变更。董事会原成员:许芬芬、刘万芹和孙莉三位董事辞任后,宛正、禹景曦、沙庆钦成为新董事会成员。同时,经过选举,第一大股东上海加游的控制人宛正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随着宛正担任董事长一职,游族网络与三体宇宙的关系瞬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根据三体宇宙官网的最新信息,截至2022年,以消费和体验为基础的商业运营项目使得"三体"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已累计达到20亿。之前,许多人普遍认为"三体"知识产权属于上市公司游族网络的旗下。
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游族网络曾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澄清,三体宇宙仅是该公司股东旗下的一个子公司,并不是上市公司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上市公司仅通过授权方式获得了《三体》游戏的改编权,而与《三体》电视剧的拍摄无关,同时也并未拥有《三体》系列小说影视剧的改编权。这一解释进一步揭示了"三体"知识产权的归属实际情况。
因此,三体宇宙从原本与游族网络实控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一下子变成了与其毫无关系的企业,这种失“控”的转变令人感到担忧。
同时,有消息称,2022年已成立的成都司元企业管理公司,将收购现有三体宇宙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大股东,预计持股比例将达到70%。
在上市公司华星创业(300025)的业绩说明会上,有投资者提出:“在网上看到华星投资了成都司元,目的是什么?现在的情况怎么样?对此,华星创业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沈力表示:成都司元拟收购三体宇宙(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份,交易尚在推进中。公司投资成都司元主要系业务上考虑。
同时,华星创业也获得了《三体》(含系列小说三部曲)在AR领域、元宇宙社区、游戏等领域的授权,在业绩说明会中,华星创业明确表示《三体》游戏开发中产品的方向不限于游戏和沉浸式娱乐体验。这意味着,在《三体》游戏的开发中,华星创业将成为游族网络的竞品对手之一。
业内人士表示,游族网络变为三体宇宙的非核心关联企业后,游族网络在游戏开发过程中可能面临被较大股东操控的风险,尤其是当成都司元企业管理公司收购三体宇宙股权成为其大股东时。这可能导致游族网络在游戏开发方面的策略受到他人影响,降低了自主权和创新力。同时,由于与三体宇宙的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游族网络可能面临与之前不同的品牌竞争和市场定位问题,需要重新调整和建立品牌形象,以适应新的局势。
此外,原实际控制人林奇,曾占用资金80,165.94万元用于资金周转,而《三体》IP需要更多资金支持。在林奇遇害后,游族网络陷入了持续亏损中,2022年末亏损金额高达6.30亿元。
近期,《三体》游戏授权签约主体游族互娱的母公司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族信息”)再次进行融资,向交通银行(601328)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43,000万元的抵押担保。
据了解,游族信息在今年1月份成为被执行人,强制执行金额为21.89万元。对此,分析人士表示,这情况表明游族网络可能在支持《三体》IP开发所需的资金方面面临一定的困境。这种资金不足可能会对游族网络的游戏开发能力和项目推进产生负面影响,限制其在市场竞争中的灵活性和竞争力。
二、红利渐消,授权期限过半
游族网络通过全资孙公司上海游族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族互娱”)与三体宇宙签署了《著作权许可合同》。根据合同内容显示,三体宇宙将系列小说《三体》(含小说《三体》、《三体Ⅱ:黑暗森林》、《三体Ⅲ:死神永生》)的游戏开发、发行、改编以及衍生产品等权利授予游族互娱。
由于是关联交易,相较于华晨创业,三体宇宙与游族互娱的合作可以算得上“便宜”。根据著作权许可合同,本次所涉关联交易金额由月分成费用(含预付分成款)4,000万元和意向金500万元,合计4,500万元,相关款项可用于抵扣相应游戏之预付分成款。
简而言之,三体宇宙与游族互娱的合作上,只需要付游戏分成款即可。对于分成款,游族互娱开发的《三体》两款游戏,只需按照游戏当月总流水的6%-15%提供分成给三体宇宙。
而基于游戏的设计、美术形象、道具、场景等内容开发制作成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服装、玩具、文具、游戏器具、玩偶、手办等商品,以及商品包装、宣传海报等)只需按照衍生品总收入7%支付。同时该授权范围为全球范围。
反观三体宇宙对于华晨创业的合作,华晨创业除了提供分成款外,还需要提供授权金。在AR应用程序与AR设备、虚拟形象、元宇宙社区授权金合计就高达1.3亿元,在分成款比例上华晨创业大多按照8%给予提成费。同时,相关授权范围仅在国内(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可以看出,在《三体》的授权上,游族网络可谓是享尽了关联交易的“红利”实现关联方资源的强强联合。然而,给游族网络的时间却不多了。根据相关合作协议规定,游族互娱获得的授权期限为2020 年6月17日至2030年6月16日,共计10年。
由于林奇遇害,三体开发的进程被大大延误。在投资者平台上,游族网络表示:“游族网络两款三体IP产品在刚刚过去的一季度顺利通过GR节点(特指公司游戏研发进度中的重要节点)。预计明年首款三体游戏就将正式上线。”同时,表示在今年616少年节上将公布更多的《三体》游戏的进展和信息。
根据合同显示,《三体》游戏总共要开发三款。合同规定,授权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本合同项下的授权即刻终止,许可人有权要求被许可人立即在各应用平台及网站下架并终止运营游戏。
总结:游族网络与三体宇宙的合作通过《著作权许可合同》实现,仅需支付游戏分成款即可使用《三体》系列小说的游戏开发、发行和衍生产品等权利。然而,游族网络的合作红利受限于授权期限,仅有10年的授权期。由于三体宇宙的开发进程被延误,游族网络亦面临着时间紧迫的压力。随着大股东变更与授权期临近,游族网络开发《三体》游戏的红利正逐渐消失。
(责任编辑:黄金海 )头条 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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