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2023天津市京津新城供热有限公司供热费缴费通知

时间:2023-05-25 18:41:34 来源: 本地宝


➤2023天津市京津新城供热有限公司供热费缴费通知

京津新城各位用热单位/用热户:

为做好2023-2024供热季供暖工作,我公司按照《天津市供热采暖费收费管理办法》,从5月11日起办理停、复热和收取 2023-2024年采暖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资料图)

收费标准

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费收费管理办法》,居民住宅采暖标准为每平米25元,非居民住宅暖标准为每平米36元;自2024年1月1日起对逾期未交费的用热户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供热采暖费的2‰滞纳金。

居民住宅供热缴费优惠

‍1、2023年05月11日至06月30日期间交费,优惠3%;

2、2023年07月01日至08月31日期间交费,优惠2%;

3、2023年09月01日至10月31日期间交费,优惠1%;

4、2023年11月01日至12月31日正常缴费,不再享受优惠;

停、复热业务

办理停、复热业务日期为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逾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产权人自行负责。停用热户需缴纳20%热能损耗费。

1.收费处现场办理:产权人或委托他人带齐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交齐历史欠费和违约金。

2.京津新城供热公众号办理:扫码关注公众号→业务办理→在线办理流程→缴费

收费处地点

京津新城供热公司收费处(京津新城二中正门对面京津新城供热公司院内) 联系电话:022-29669959;

其他缴费方式

您可通过搜索“京津新城供热”微信公众号添加关注,亦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关注。关注后点击左下角“供热缴费”户号或金额缴识别二维码进行在线缴费。

特别提醒

需要办理更名过户的用热户,现用热户与原用热户持现用热户本人的房屋权属证明和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共同到供热单位收费营业厅办理变更手续。供热单位核实无误后,与现用热户重新签订供用热合同,如有欠费用热户应予补齐。

注意事项

如需到我公司收费大厅缴费办理业务,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佩戴好口罩,院内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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