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桥区初中招生政策-头条焦点

时间:2023-05-31 22:37:20 来源: 本地宝


2023招生政策还未公布,请先参考2022年招生政策,小编会及时更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天津红桥区初中招生政策(最新)

学区划分——

(一)划分原则

综合考虑区域适龄人口变化、学校布局、学位配比、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招生学区片。

(二)划分办法

采取多校划片的方式,将中小学校划分出三个招生学区片。

招生办法——

(一)新华中学和苑学校招生

2022年新华中学和苑学校招生分两批次。第-批次面向红桥区拆迁安置到和苑地区的家庭子女。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将证明材料报所属小学进行初审,经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审验合格后,由新华中学和苑学校直接录取。第二批次面向第二学区的小学,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二)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

我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在填报志愿时,学区内所有学校必须填齐,志愿的填报需按照家长及学生意愿依次填写。

依据学生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要求,对于申请到我

区就读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其居住证持有人应提交户口本原件、有效期内本区的居住证原件、本区的合法居所证明、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小学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区教育局按照其居住地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到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就读。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市、区相关文件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按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申请回红桥区升学的学生必须持有红桥区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学生的户口应与父亲或母亲同一户籍。学生回红桥区升学,应由学生家长向原学籍校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地教育局审核,按照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到红桥区教育局报名。区教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到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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