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15起侮辱国旗刑事案件

时间:2019-10-24 15:03:46 来源: 中国青年网


● 国旗上飘扬着国家尊严,爱护国旗就是在守护国家的尊严,侮辱国旗就是在贬损国家的形象,这会降低国家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影响人民群众对国家的认可,最终会危害到国家的整体利益

●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针对实践中时有发生的违反国旗法的行为,一方面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国旗法的执行力;另一方面亟需对国旗法进行完善

国旗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一个小伙子爬上小区铁门,将插在门上的一面国旗旗杆掰断,然后将国旗扔到地上,不但用力踩踏国旗,还对着国旗小便。

这起发生于浙江省杭州市的侮辱国旗事件一经公布,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就在此事发生前一日,吉林省辽源市一名网民因在微博上发表侮辱国旗等言论被刑事拘留。

近年来,我国已经发生多起侮辱国旗事件。《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仅中国裁判文书网5年来就发布15起侮辱国旗刑事案件。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国旗是我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针对实践中时有发生的违反国旗法的行为,一方面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国旗法的执行力;另一方面亟需对国旗法进行完善。

国旗关乎国家尊严

依法惩治侮辱行为

在杭州市侮辱国旗的小伙子姓李,今年28岁。

根据警方调查,10月7日凌晨,李某某和几个同事喝完酒之后,觉得意犹未尽,又到外面买了3瓶啤酒接着喝。李某某酒后路过杭州市上城区孝子坊,看到一小区铁门上面的国旗,就爬上去折断旗杆、取下国旗,然后用踩踏、小便等方式侮辱国旗。

附近居民发现李某某侮辱国旗后,将其围住质问,同时有居民拨打报警电话。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清波派出所接报后赶赴现场,了解事情经过后将李某某带到派出所调查。

经查,李某某是云南昆明人,事发之前在杭州一家酒店打工。李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称自己是酒后失态。

当晚,因李某某涉嫌侮辱国旗罪,上城分局依法已对其刑事拘留。

无独有偶。10月6日,吉林省辽源市也发生一起侮辱国旗案件。

当天晚上,辽源市网民王某达在微博中发布一张图片并发表侮辱国旗言论。图片上,王某达身穿美国NBA某篮球队队服,一手持国旗,另一手拿着打火机,摆出欲焚烧的姿势。他还配文称:“我与球队共存亡。来抓我吧!”

10月7日凌晨,这条微博上了热搜。不久,辽源警方将发帖人王某达抓获。

辽源市公安局称,目前王某达已被刑事拘留,由辽源市公安局东吉分局办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侮辱国旗事件时有发生,危害不小。

在首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剑波看来,国旗上飘扬着国家尊严,爱护国旗就是在守护国家的尊严,侮辱国旗就是在贬损国家的形象,这会降低国家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影响人民群众对国家的认可,最终会危害到国家的整体利益。

“因此,绝不容许任何个人或组织以任何方式侮辱国旗,任何侮辱国旗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惩治。”王剑波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黄晓亮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对国旗进行贬低或者践踏,伤害国民的爱国感情,因而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立法予以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还在第十九条中进行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条款作了呼应。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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