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上海中小学生及婴幼儿居保参保人员若在享受待遇期间,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符合规定的门急诊费用,需先承担门急诊自负段300元(年度累计),超出部分,在一级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由医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由医保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个人自负。
上海中小学生及婴幼儿居保参保人员若在享受待遇期间,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符合规定的门急诊费用,
需先承担门急诊自负段300元(年度累计),超出部分,在一级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由医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由医保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个人自负,就医时,持医(社)保卡和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在医院结算即可享受相应待遇,无需事后报销。
若需住院治疗,因居保少儿住院待遇医保部门已委托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办公室代为管理,需按少儿住院基金规定划区定点就医,出院时持相关凭证由医院记帐结算,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负40%。
若您的孩子同时参加本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您可致电上海市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咨询相关待遇,电话:52122999。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2
头条 21-12-20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
头条 21-12-08
头条 21-12-07
头条 21-12-06
头条 21-11-30
头条 21-11-26
头条 21-11-25
头条 21-11-24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23
头条 21-11-19
头条 21-11-19
头条 21-11-18
头条 21-11-18
头条 21-11-17
头条 21-11-16